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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实用型司法:近代中国基层民事审判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基层民事审判是在不同于西方法官体制的背景下,由全权掌管地方事务的州县官进行的以尽快平息讼争为目的的纠纷解决方式.民国时期,由于西方法文化尚未完全渗透到中国基层,民事司法仍然保存着传统儒家政治文化的实用型特征.这种司法模式以地方官员的全能型权力为基础,以最有效的纠纷解决为目标,以不违背官僚追责和道德操守为限,在基层社会有效地维持着地方关系的运行和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这样一种围绕纠纷解决而非法律适用的实用型基层民事司法可视为近代中国一以贯之的特点.  相似文献   

2.
司法的目的是要形成和谐秩序,并非对抗态势。调解之所以受到关注和重视,关键是它在解决社会纠纷中发挥着特殊的功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和谐主义模式的诉讼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纠纷和谐解决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3.
能动司法作为一种司法理念或司法方式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界定能动司法的内涵必须辨明能动司法与其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能动司法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能动司法与司法克制、法条主义、能动司法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能动司法与实用主义几组概念的辨析,可以明确中国与西方语境的不同,进而明晰能动司法在中国语境下的独特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242个真实判例研究发现,清代基层司法官员不是依据法律、判例判决案件,而是依靠“礼(儒家伦理)、情(案情、常理)”来断案.这种“礼情司法”模式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它与传统文化、司法体制、社会结构、法官知识结构、民众素质有密切联系,这五大因素决定了当时的司法不可能过多引用律文法条判案.“礼情司法”模式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国家解决纠纷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政治选择与实践回应:民国县级行政兼理司法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制.县级行政兼理司法类似传统中国县衙审判方式,其形成原因固然有经济拮据和人才缺失的解释,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司法改革的不同特点,该制度代表的行政司法合一的综合治理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尚具备生命力.基层司法制度变革的困境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6.
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民主制度具有天然的缺陷,而司法对弥补这种缺陷具有重要意义,即司法可以弥补民主对少数人利益的忽视,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民主不能解决的所有纠纷都应当纳入司法程序的视野。如果民主和司法都不能解决的矛盾和纠纷很可能被当事者以暴力的方式解决,但暴力解决纠纷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严重损害人民的共同利益。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现代社会里,暴力往往是备而不用的,它只出现在极少数的场合。我们在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发挥司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过程中,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正确处理好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司法能动主义视野下的乡土司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缓解乡土逻辑和法律逻辑在转型社会司法过程中的内在紧张,中国基层法院涌现出能动主义的乡土司法模式.乡土司法的实践模式体现出司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司法的政治化和专业化、司法的能动性和被动性、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的内在悖论.对乡土司法内在悖论特征的揭示引发我们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我们只有反对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立足于中国悖论社会的话语情境和实践逻辑,才能树立对乡土司法模式的正确态度.  相似文献   

8.
从清代和陕甘宁边区两种不同的案件案件调解模式来看,其背后成因是司法环境的改变。当代中国的司法环境为面子社会里的人情往来、差序格局下的私人道德、社会失范后的信仰缺失、权力体系内的司法弱小和乡土中国中的法律真空,这使得法院调解在现阶段依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结合对陕西省某市A区法院的实证研究,借鉴棚濑孝雄的过程分析,可以发现法院调解在解决观念型、心理型、"熟人社会"型、矛盾激化型纠纷以及弥补司法能力不足方面,相比于正式审判制度有着独特的价值和功能。但是法院调解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弊端也有待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9.
实体性正当程序包括经济上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和非经济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它促进了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传播并呈现出两方面的司法功能:一是作为实质的司法审查标准,提供了能动主义的违宪审查工具;二是作为基本的人权重构标准,为发现宪法未列举的权利提供了能动主义的司法解释空间。实体性正当程序呈现的司法功能对中国宪政体制发展和司法程序变革具有启示性意义。  相似文献   

10.
基层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知识划分与补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知识可以分为普适性司法知识、地方性司法知识.但是,目前法官的司法知识主要服务于城市工商社会的当事人,普适性的司法知识仅提供给当事人一个法律答案.在乡村社会,法官的司法知识无法满足基层社会的个性需求,纠纷的解决缺乏良好的社会效果.改善合议庭的组成,引进具有地方性司法知识的陪审员;改革法学院的教学内容,增加民间法与基层司法的专门知识.通过司法知识的补充,实现基层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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