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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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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设计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对我国持续有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我国主要省i市地区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总结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特点;根据流域环境功能保护需求的差异,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划分为一般流域水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两种基本模式,然后从补偿标准设计的角度,分析总结了两种模式的异同点,最后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协调调水沿线各方利益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本文从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特征出发,探讨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政策法规进展,分析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阐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想,并从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明确了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李奇伟 《环境保护》2020,48(17):27-33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规范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活动,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新时期,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政策叠加冲突、制度激励不充分等问题。未来,我国应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法制体系,尽快出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结合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整合空气、水、森林等环境要素的生态补偿政策,衔接横向、纵向与其他市场化补偿手段;通过制定流域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制度,在强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健全激励机制;按照"四个统一"联防共治要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执法,推动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4.
流域综合管理中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是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的基本单元。由于流域同时具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经济社会属性,因此是自然、社会、经济的复合系统。流域不仅涉及不同区域的不同主体,而且涉及多种交叉利益,流域整体利益协调是流域内人类社会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有机统一,而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内多元利益协调的一个有效经济手段。文章在阐述流域综合管理目的、方法、内容和生态补偿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形成一定的体系,但是仍然存在生态补偿性质、基本原则、生态功能价值、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等规定不明确的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5.
海洋生态补偿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海洋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对当前海洋生态补偿概念界定和制度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基于海洋生态补偿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明确界定了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四个基本构成要素,从具体行为深入探讨了构成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对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加以定义。结合海洋管理实践,研究了海洋生态补偿涉及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海域使用金等的区别,并提出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试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尚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应是立法的主导方向。文章论述了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定性、多层次性和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导的特点,分析了我国目前实施该项制度存在着流域生态功能来定位、补偿标准不确定、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和缺乏法律保障等主要问题,并就建立和完善该项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相似文献   

7.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李浩  黄薇  刘陶  彭智敏 《自然资源学报》2011,26(9):1506-1512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8.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以实效性为核心评价指标。当前,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制度的发挥仍面临着“区域利益主义”倾向盛行、协商主体范围相对狭窄、协商程序可操作性不强、协商内容不完善等诸多制约。为改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的实效性,应树立“流域整体性”的治理理念,塑造协同共治的协商主体格局,搭建动态的协商程序规则,缮治协商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9.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演进及发展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水环境污染严峻形势逐渐凸显,流域生态补偿作为调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政策手段被广泛关注和应用,我国各地区在不同尺度上进行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随着水环境特征从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逐渐转变到水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省内扩展到跨省,政策目标从单一转向综合,标准核算方法不断丰富,补偿方式逐步探索创新。本文通过梳理近20年来的政策文件和实践案例,结合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典型案例分析,认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顶层设计制度框架日益完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实现流域全覆盖、政策目标较为局限、补偿标准合理性不足、补偿机制与流域管理衔接不够、补偿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亟须总结归纳实践经验,补齐政策短板。建议从实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政策目标、尽快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技术标准、探索建立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鼓励创新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五个方面出发,尽快推动建立稳定长效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实现流域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公正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这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上中下游跨区域调水的生态补偿、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以及下游滞洪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等三项主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中,上述三项生态补偿内容暴露出较多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阻滞着流域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凌欣  韩雪 《海洋环境科学》2021,40(6):970-974, 980
渤海是半封闭型内海,陆源污染是渤海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以海洋本身为空间范围进行污染防治仍是末端控制的方法。以陆海统筹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理论为基础,将渤海污染防治的空间范围延展到入海河流,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机制,实行海陆一体化的污染防治战略,有利于解决渤海的环境问题。流域?河口?渤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机制可以从污染防治协调管理、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和生态补偿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3.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本文以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华白海豚为例,根据保护区管理层次的划分及海域特点,将海域划分为西港海域、同安湾口、九龙江河口、西南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噔海域7个区域,采用专家调查法,估算不同海域对海洋保护区价值的贡献率与单位面积海域的价值,以及各海域中填海造地、港池/锚地、桥梁建设、采矿、修船/造船、旅游娱乐、海底工程、排污、航道、施工10大类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区的损害程度,建立了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估算模型。以填海造地活动为例,计算了该活动对厦门海洋保护区不同区域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目前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空白。  相似文献   

14.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流域共同发展,体现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种有力工具,在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已有比较成功的事例。中国目前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规范和试点实践,均侧重于实现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目标。本文分析了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存在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的法律边界相混淆、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与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逻辑关系混乱、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被抑制的问题,提出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前提,认准流域生态补偿的功能定位,发挥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滦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统筹滦河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饮用水安全为出发点,对构建滦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探讨。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可明确各资源关联主体的权、责、利,并把水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通过价格体现出来,突出可操作性,实现利用资源创造价值的再分配,有效地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流域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7.
由于现有的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缺乏明确的概念界定及理论体系,使得中国流域环境与生态机制的研究范围、内容、方法等都显得含混不清。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流域存在的环境与生态问题,说明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必要和重要性,分析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内容,探索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具体措施的动力与机制问题,以推进流域环境与生态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18.
《环境》2011,(8):46-46
为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积极完善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机制,2010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海补偿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合理的赔偿补偿标准。对在山东省管辖海域内,发生海洋污染事故、  相似文献   

19.
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就是用立法、计划、市场等手段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而在中国,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分析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吸取国内外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明确生态补偿的权利义务主体、补偿方式和制度实施等内容,探讨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在中国的构建,为解决水源地生态污染问题提供途径。  相似文献   

20.
跨省流域生态补偿:从合作困境走向责任共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地方行政区域的分割,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范围仅局限于省行政区内,局部的流域生态补偿从根本上割裂了流域的整体性,使我国流域生态补偿陷入了"跨不出省界"的困境。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是加强流域上下游之间协商与合作的创新体制,填补了省际间流域生态补偿范围上的空白,有利于实现全流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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