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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5,(2):48-49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2014年1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8条次,涉及产品3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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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首都医药》2013,(17):25-26
2013年6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违法广告的共计405条,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我局监测到本市媒体刊播的405条违法广告中,药品广告336条、医疗器械广告44条、保健食品广告25条;其中涉及严重违法情形的广告144条,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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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9日召开的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国药品监管、工商、新闻出版和广电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予以治理。对严重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将予以曝光;对电视、报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情况继续开展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广告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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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4,(9):41-43
2014年7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72条,涉及产品6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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