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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法律信箱     
《新疆人大》2013,(1):41-41
房屋担保未登记不享有抵押权 乌鲁木齐市的张清珏咨询:我的朋友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且房屋没有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请问我的朋友张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相似文献   

2.
《民主与法制》2008,(15):67-67
宋某要开一家服装销售公司,急需一笔资金,于是向好友田某借钱。由于借款数额很大,田某提出要宋某以房产抵押。双方协商后签订了合同,田某借给宋某20万元,一年后还清,同时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作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一年以后,由于服装销售公司经营不善,宋某无力还款,于是田某要求拍卖抵押的房屋用于偿还20万元价款。请问,田某是否有权主张拍卖抵押的房屋?  相似文献   

3.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有关要求,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丰富养老保障方式的新途径,中国保监会决定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为做好试点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4.
浙江省林权抵押贷款以毛竹林居多,当前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呈频发态势,现行司法制度对处置抵押毛竹林问题捉襟见肘。从毛竹林生长、采伐的特性以及林农土地保障的角度看,实行抵押毛竹林强制拍卖制度是解决当前林权抵押不良贷款问题的有效方法。抵押毛竹林强制拍卖应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要充分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买受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合理确定拍卖年限,放低竞拍门槛,从而使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关韬睿 《人民论坛》2015,(8):100-102
我国抵押制度的蓬勃发展和典权制度的式微体现了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保护发展的不均衡。完善典权制度将有利于落实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章从房屋的抵押、典权制度出发,对我国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其对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民法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6.
李现贵 《人大建设》2011,(12):56-56
编辑同志: 我公司曾与甲公司签订协议.承包该公司的建筑工程.并约定工程款付清之日竣工。施工完毕.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付清。该公司称其名下的土地、房屋已抵押给银行.且银行已主张行使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请问,我公司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局属各分局、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城区各房地产交易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以下简《权属登记条例》)施行后,现有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工作存在一些与《权属登记条例》不一致的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权属登记条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房地产抵押登记(一)凡用新的《房地产权证》申办土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应按《权属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二条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陈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其私自将镇政府所有的20间房屋变更过户到自己名下,办理了产权证书。并将房屋以抵押担保的形式在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自己做生意.  相似文献   

9.
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为了使老年人将房屋抵押后仍可以继续居住,以实现养老或者增加老年人收入的模式设计,因涉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社会影响较大。文章首先阐明了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概念和特征,分析其法理基础,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再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分析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和障碍,从法律的角度来研究反向住房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10.
律师信箱     
房屋抵押要登记吗编辑同志:赵某于2010年10月向我借款10万元做生意。我要求他把县城的住房作为抵押。请问,房屋抵押应办理哪些手续?  相似文献   

11.
蒋晴 《新东方》2007,(1):42-46
一、抵押权及其效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动产的占有,同时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称为抵押。抵押权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用以担保债权受偿而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所享有的利益是物的交换价值,即债务人届期不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担保物,以其价金偿付债权。  相似文献   

12.
《民主与法制》2014,(26):64-64
张某向林某租赁了房屋一套,约定租期5年。张某承租期间,林某突然通知张某房屋已被抵押给顾某,且顾某要求实现该抵押权。经了解,张某得知,林某向顾某借款两百万元,并以张某承租的房屋进行抵押。在张某与林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林某已与顾某签订了捌甲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张某认为,即便房屋所有权变更也不应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张某有权继续承租该房屋。请问,在顾菜主张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张某是否有权继续承租该房屋?  相似文献   

13.
《民主与法制》2007,(9S):67-67
编辑同志: 去年,陈女士看中了某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楼房,便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足房款后,陈女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陈女士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几年前已经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某金融机构,所以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不能给陈女士发放房产证。陈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赔。开发商表示,抵押给别人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李红 《新疆人大》2010,(10):36-37
案情:2005年10月,尤某、钱某欠胡某各类款项共计12万余元。2006年1月尤某、钱某同意将一套房屋抵押给胡某,以此抵消12万余元的债务。胡某取得了该房  相似文献   

15.
张玉 《新疆人大》2010,(8):44-45
案情:2007年4月27日,温某某向李某借款48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今向李某借款480000元,现将本人父亲温某房屋产权证抵押至李某处,如未还  相似文献   

16.
张淑君 《求索》2011,(5):163-165
未生效的抵押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直接影响到对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未登记的抵押合同纠纷的处理。本文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入手,结合案例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认为上述抵押合同虽尚未生效,但依法成立即受法律保护;抵押权人享有抵押登记请求权;抵押人拒不履行抵押登记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建立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对于保护当事人之权益及维护抵押登记制度本身,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  相似文献   

18.
于文萍 《前沿》2008,(9):103-105
以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在他人财产上建立的动产抵押制度只有做到对抵押权人、抵押人、第三人三者利益的有效平衡,才能更好地实现创设该制度的最终目的。我国动产抵押设立采纳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模式,登记公示的自愿性和具体登记方法的缺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三者的利益冲突,因此必须变革动产抵押的公示模式,建立以登记生效主义模式为基础、以权利标示为辅助,以限定的动产为抵押范围的完善的公示体系,才能有效的化解冲突,兼顾三者利益并实现平衡。  相似文献   

19.
《民主与法制》2008,(3):65-65
编辑同志: 我朋友魏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担保为朋友白某向某信用社贷款五万元。信用社工作人员到魏某家调查房屋情况,当时魏某的妻子秦某在场未表示异议,且魏某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魏某因病死亡。借款期满后,信用社向白某和魏某催要借款没有结果,便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20.
  何颖媛 《求索》2013,(5):196-198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住房反抵押贷款这种以房养老的新模式已引起广泛关注,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阻碍了该业务的广泛开展。本文从反抵押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出发。构建了反抵押贷款的风险理论模型。并从贷款者风险规避的角度对政府介入的有效性及介入的程度进行了探讨,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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