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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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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3年前后,回族地区的乡级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村民进行管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激励村民发展回族地区的经济,先后制定了乡规民约。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1993年《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乡规民约的制定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本文欲对回族地区乡规民约的性质和类型、主要内容、特点、功能及贯彻执行情况等问题,作一浅显探讨。一、回族地区乡规民约的性质和类型乡规民约,顾名思义,是经过村民协商而产生的区域性的自治规范。回族地区的乡规民约是回族地区村委会以党的民族政策和…  相似文献   

2.
乡规民约这一形式,在当前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乡规民约比之城市居民制订的各类守则、公约,应当具有更为综合性的、多方面的功能和效用。因为乡村社区比之城市社区,其社会分工和各种社会管理职能要相对集中得多,而且一定乡土范围内的农民群众往往有其特定的民俗,特定的感情、要求、愿望、习惯、道德风尚、审美情趣、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等社会心理因素,需要反映这些特定因素而具有地方特色的,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发挥作用并为大家所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乡规民约正是这样的行为规范。其多功用和综合性,反映了这种行为规范性质的复杂性。为此,有必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对乡规民约的性质进行理论探讨,以便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更为恰当、有效、自觉地发挥其功用。本文提出一些初步探讨中的不成熟观点,就教于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农村的实际工作者。辩证唯物论认为,事物的质是具有许多不同方面的统一整体,也即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表现为多种属性。要全面把握事物的性质并进而把握起决定作用的本质属性,有必要把人们的实践作为实际的确定者包括在内,将各方面的质综合起来研究。具体到认识乡规民约的性质,我们主要根据实地调查,找出乡规民约的与当前实践紧密相关的属性,运用社会学常用的从有关学科的结合和渗透之中综合研究问题的方法,来进行考察。本文试图从史学的角度,考察乡规民约性质的演变;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社会主义的乡规民约如何成为一种农民群众直接参加基层社会生活管理的民主自治形式,并揭示其本质属性;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其怎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最后,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综合考察乡规民约的性质及其演变趋势。  相似文献   

3.
当代中国的乡民社会、乡规民约及其遭遇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谢晖 《东岳论丛》2004,25(4):49-56
中国在追求“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两分的过程中 ,首先面临着“城市社会”和“乡民社会”的分野。中国的乡民社会是地缘文化和血缘文化的结合体 ,传统的乡村自治使得当代中国的社会规范控制系统绝不仅仅是国家正式法律的一家独霸 ,而在广泛意义上被称之为“民间法”或“乡规民约”的规则体系更在实际地规范着乡民们的日常生活。当代中国乡民社会的乡规民约主要表现为习惯法、家族法和狭义的乡规民约。但是在中国急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 ,乡民社会及乡规民约面临着如下的遭遇 ,即在生活方式上 ,乡民社会和乡规民约被城市化浪潮所激荡 ;在经济运作方式上 ,乡民社会和乡规民约受市场化趋向所左右 ;在价值选择上 ,乡民社会和乡规民约因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而发生转向  相似文献   

4.
我国古代的乡规民约经历了民间自发到半官化再到完全官化、地方性到全国性、自治性到控制性的转变。早期的乡规民约是理想中的道德规范,到明代则成为乡村自治的规范。清代的乡规民约沦为基层控制的工具,其后乡规民约虽然在民国经历了短暂的复兴,但是其应有的自治属性在专制的政治体制下不断丧失,其总体趋势是由基层组织演变成官方控制机构。  相似文献   

5.
国有法,乡有规,民有约,自古皆然.乡规民约作为民众百性自我教化和维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在基层社会普遍存在,明清以降成为统治者教化乡民,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在社会历史中影响甚大,然而长期以来并未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本文试就近代桂东南的乡规民约及其影响,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的共生、共建与联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社区建设是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变革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转变党和政府对乡村社会执政方式的战略部署,也为乡村治理的转型提供了历史契机。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密切相关:一方面,农村社区所着力建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给村民自治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重构了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推动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运转;另一方面,村民自治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内部支撑,培育和挖掘了社区资源,有利于提高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要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的联动发展,必须唤醒农村内部的自治元素,开发整合农村自治资源,走出一条内源式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7.
李朝晖 《学术研究》2001,(12):131-135
民间秩序作为社会秩序的组成部分,在传统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传统的民间秩序与国家秩序、法律秩序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因此在20世纪中期中国社会大变革中,其作用几乎消失.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使民间秩序的作用得以恢复,但重新建立的民间秩序与传统的乡规民约存在巨大差别.新型的民间秩序正呈现出民主化、制度化以及与国家秩序、法律秩序协同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周家明 《晋阳学刊》2013,(3):101-105
城中村和城郊村整体转变为城市社区成为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作为村民自治制度核心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在农村社区转变城市社区后必然会发生变化,即村规民约的居民公约化--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必然会主体承继原村规民约的内容和形式;制度的"路径依赖"、适用群体依靠内生秩序、两种规约的内在同一性决定了居民公约对村规民约主体承继的必然。  相似文献   

9.
“村改居”后的社区,是按照“居民自治”的规则治理,还是按照“村民自治”的规则治理,是我国城市边缘地带“村改居”后的社区治理普遍面临的难题。本文探讨了“村改居”后的社区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按“村民自治”规则治理的合理性;分析了“村改居”后按“村民自治”规则治理面临的诸多难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将“村改居”社区纳入城市社区建设视野,并作为社区建设的突破点和创新点;逐步将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企业及有关经营开发行为分开,将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企业经营分离;完善有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一套具有起、承、转、合功能的基层社会自治基本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0.
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农村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关系是农村社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从农村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本质属性看,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二者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又存在着差异,因此引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如何协调发展的新问题.应对这一问题的主要对策是,社区建设的基本操作单位实行乡镇辖区和行政村两级社区制,建立上下联动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多元参与的社区民主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11.
枫桥镇是浙江省确立的三个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之一.枫桥有着全国文明的"枫桥经验",其创立的依靠群众的社会治理模式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在现时的枫桥,村民自己治理社会的能力相应提高.其在社区矫正试点中创立的"5+1"的监管模式,是村民自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中国农村社区矫正适合运行村民自治模式,并应选择村民法治路径.村民自治模式为农村社区矫正执行主体问题提供了一个探索性的思考.村民法治路径为农村社区矫正的实施方略展示一个前瞻性的考量.  相似文献   

12.
当前,随着社会转型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转变,以村民自治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再次走到制度变革的关口,面临村治的转型与社区的重建.构建新型农村社区遵循的理念与逻辑是:从管治到服务,促进农民公民权的增长及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从城乡分割到城乡一体,实现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体现国家外部性整合和乡村社区自我整合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各地都在广泛地制定和实施乡规民约。这是农业生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关系得到调整之后,迫切要求对上层建筑进行相应改革的必然产物之一。新的乡规民约顺应了客观形势的要求,成为农民群众运用社会主义民主自管自教的一种形式,成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一种表现,并因而成为在农村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种途径。为了加强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85-188
村庄社区化管理为破解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市管理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也为村民民主参与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村民民主参与是深入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参与的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参与社区的服务管理和决策。为进一步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应该在不断增强村民社区认同的基础上致力于实现规范化的自治管理,实现村民参与和社区管理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5.
渐进式的改革道路是我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优选之路,作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起点和重要建设内容的村民自治也应该遵循渐进式的发展道路。但就目前而言,我国渐进式村民自治仍面临许多现实的困境。如村民民主意识和能力缺乏、政府过多干预村民自治、农村社会自治组织不能为村民自治提供发展的社会基础等等问题。要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就应当逐渐地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政府逐渐放权以扩大村民自治的空间,培育农村社会自治组织以巩固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的推行使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民主化进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村民自治在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制度偏离现象.主要表现为群众自治的变异、乡村关系的扭曲、村两委关系的形变、后选举阶段的民主虚置化等.对于村民自治发展中的制度偏离现象,应当根据村民自治的制度目标,以是否有利于农村社会管理民主化、是否有利于农村社会和谐、是否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价值标准进行多维分析和科学评价.现阶段村民自治发展中的制度偏离现象极为复杂、多样,根据对于民主、和谐、发展三个变量的不同组合关系进行分类,村民自治发展中的制度偏离大致有六种类型.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在新的形势下,我国村民自治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村民自治实践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制度创新。本文在分析了村民自治的本质及其自利性、非强制性、直接性和发展性等特点的基础上,从村民自治的立法、决策规则、组织结构以及救济途径四个方面,对我国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创新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乡村民主的塑造:制度创新与精英主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艳 《晋阳学刊》2004,(5):31-33
作为整合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村民自治制度,在推进过程中首先面临着制度创新的任务,这是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必然选择。但在与基层村民的碰撞中,村民自治的实际运行却离不开社区精英的积极参与。当前,精英主导下的政治参与和村政发展更有利于基层社会矛盾的合理解决以及村民自治的纵深演进。  相似文献   

19.
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81,自引:0,他引:81  
本文认为 ,村民自治既不是村民个人自治 ,也不是村民委员会自治 ,而是作为自治主体的全体村民的自治。在条件成熟的时候 ,可以将自治制度作为宪法的独立章节予以明确规定。在全体村民组成的自治共同体内部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 ,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自治体的执行机关 ,不能将其称为“自治组织”。村民自治体应当拥有自治权 ,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法人形态法定原则 ,村民自治体可以归类为自治法人  相似文献   

20.
村民自治和公民参与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首先简单回顾和考察了我国村民自治的历史和现状 ,指出村民自治和现代民主政治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接着通过对公民参与的外部制度条件和村民自身主观条件两个方面的分析 ,说明从当前我国的村民自治难以自发地达致现代民主政治的公民参与 ;最后 ,本文认为 ,只有在市场将广大的农村和城市共同整合入全国性社会之后 ,现代民主政治才能在我国生根生长 ,而在国家 -社会的格局中 ,象村民自治这样的社区自治的真正意义与其说是在政治民主 ,不如说是在相对于国家权力的社会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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