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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见义勇为正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83条、第184条所规定,由此可见,见义勇为有了作为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存在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和法理依据。但当前对于见义勇为人权利救济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统一认定标准缺乏、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终端保障制度缺失等导致见义勇为人在有权益损害而申请权利救济时显得颇为艰难,即权利难以得到真正保障。因此,文章认为对于见义勇为人的权利救济保障性立法应逐步完善,给见义勇为人权利救济提供实打实的后盾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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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是一切民事活动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事权利在范围上不断扩展,在内容上不断丰富,在构造上也更为完备。“有权利即有救济”,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必含法律救济力,这是民法的常则,也揭示了民事权利的完整结构:基础内容和救济内容的统一。民事权利仅有“法律容许的行为范围”这一基础内容,而不配之以具体法律救济力,民事权利必将抽象化,而只有形式上的意义。因此,我国民法在权利制度上,不仅应实现基础内容的广度及深度的扩张,更应赋予权利以强大救济——即建立完备的救济权制度。只有实现基础权利和救济权利的统一,民事权利才具备真实意义。我国民法界对民事救济权的整合研究,显然不够。基于此,笔者试图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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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微观构造理论旨在解决权利体系内部处于各不同层次的权利之间的逻辑关联问题,并以此为参照,构筑和完善一国的法律制度。在私法领域,民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对权利人私有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为民法特别法的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深入分析并揭示私权的微观构造模式,有助于我们厘清诸民事权利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为完善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基于对民事法律制度的考察,对于一项具体的民事权利而言,合理的权利构造模式应为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组成的三元结构,且该三元模式已经得到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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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把不当得利返还权定性为债权而归入债权编,然而这种定性定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与我国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相冲突。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考察和价值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它是一种概括的混合的救济权,既可以救济对人性的权利,也可以救济对物性的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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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权利由法律赋予,亦由法律保护。保障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是民法的主要任务。民法对于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除加强对侵权损害行为的积极预防之外,还在于为正在受到侵害的权利提供多种救济措施。民事权利的救济,可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前者指权利人通过国家专门力量和程序保护民事权利;后者则是指权利人依靠自身力量行使救济权。 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保护措施,有其重要的法律和社会价值。本文试就此加以分析探讨,以期在建立私力救济制度的整体框架方面作一些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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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4):48-57
我国民法上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两制度来自不同法制传统,造成理论与实务法解释上存在诸多模糊不清之处。本文通过对日本法的分析,指出日本法上将见义勇为定位为紧急无因管理,施救者并无民法上救助义务,财产损害以无因管理制度救济,但对人身损害因存在特别立法设定施救者的公法义务,因此采行政补偿救济。依此,本文认为在对我国民法见义勇为制度进行解释时也应从公私法体系进行完整思考,充分考虑二者间协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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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失效制度是民法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特别救济手段,其适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权利人在相当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足以使相对人产生合理信任;允许权利人于其后行使权利会造成社会利益严重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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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因其受特别权利关系理论的影响,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的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而公务员权利救济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切实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成果,对我国公务员权利体系的完善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从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涵义,现状及其缺陷入手,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历史研究的方法分析研究了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需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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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价值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价值可从四个层面加以分析。法哲学基础:自由和秩序必须得到综合考虑,自由价值更为重要;宪政基础:公民权利是政府权力的本原和归宿;行政法基础:现代行政法理念实际上蕴含着相对人权利第一位的倾向;现实基础:相对人权利与行政法治化、行政民主化、立宪主义的践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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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982年宪法》,通过了第四次修正案,第一次明确地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纳入到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从民事权利的角度看,宪法的原则规定,不能代替普通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为此,我们要从社会意义和法律地位上对私有财产的保扩加以完善,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关键所在,也是落实宪法修正案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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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的层次划分与体系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私权的核心与实质是正当利益,利益对主体的重要性与关系紧密性决定了私权的层次性。基础性权利(元权利)、辅助性权利、救济性权利是私权的层次性体现,三者及其内含的各种具体权利成为私法的核心内容并符合逻辑地构成层次分明的私权体系。私权的层次划分与体系建构为研习私权提供了清晰的概念内涵以及新的思考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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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与名誉权之法理比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民法典>的全面编撰时机已经成熟,有几个版本的草案已经公开,各个版本中的人格权部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现行法律规范的修改与完善,其中一个共同点是将隐私权确定为一种独立的具体人格权.笔者从司法实践出发,试图以法理分析的方法对隐私权与名誉权进行比较,从中总结出二者之间共同点与区别,以澄清实践中的一些模糊认识.由于已经有一些文章对二者之间的区别论述得比较多,故本文的核心是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希望能对人身权法的修改与完善,实践中关于陷私权与名誉权的模糊认积起到一定的益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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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保护与文化发展选择是国家文化主权的基本内容;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权利和自由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知识产权对文化创造参与者的支持和激励具有重要意义。《文化多样性公约》以主权和人权作为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基本举措,并以对艺术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补充措施,由此构建了一个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多元权利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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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2,(5):53-69
信用兼具人格属性和财产价值,以信用利益为基础生成的信用权本质是一种新兴人格权,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身信用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具有普遍性、客体确定、内容完整,权利构成要素清晰,满足法权化的实质和形式要求。然因智能算法侵权冲击现行信用法制、信用评级引发数字身份歧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施行等正在给信用权保护带来新挑战,现行立法的附带性保护淡化信用权的独立性,司法的选择性救济难以有效护持信用主体的正当权益。立基于信用权的内在特质与特殊侵权样态,其保护理念与路径亟待更新。具体需在民法典体系下,确立以侵权法保护为中心的私法进路,通过规范信用权的法律构造、明确信用权作为具体的新兴人格权地位,确立其侵权责任构成、明晰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建立信用信息修复机制来实现对信用权的妥适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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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是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私力救济是权利救济中的原始性的与源泉性的救济形式.本文分析了私力救济的原因,包含救济成本原因、公权力正当性原因等,最后讨论了私力救济的类型及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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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行政法的“管理模式”与“控权模式”已无法面对当今行政权宽泛的自由裁量和自我扩权.政府行政权的正当行使和程序上合法化往往需要通过平衡格局加以实现,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强制法所蕴涵的法益焦点表现是在其行政执行制度中所体现政府公权力的软化与私权精神的扩张,从而反映出实现政府公权力与个体私权利的良性监督、制约、互动、衡平、保障其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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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的制度构架中,在探讨如何将公权力(监督权力)进行分配,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管理主体各尽其能,相互制约的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基金中的私有产权性质,解决社会保险基金权利主体缺位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