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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面临着现实的困境和挑战,其主要表现为:环保投资比重低下,环保投融资渠道单一,生态补偿途径单一,受偿者空位、错位现象突出;生态代价型经济发展模式,缺乏长效的生态补偿政策支持。为此,笔者建议:建立健全专门型金融体制,拓宽生态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避免高投入低效率;建立健全生态绩效评估体系,增强生态补偿的决策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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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第期市管干部进修班课题组 《长江论坛》2015,(5):33-38
当前,武汉市城建投融资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资金缺口大、融资手段单一、平台再融资困难、存量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投资效益不高。创新城建投融资模式的可行之道在于:统筹全市资产资金;推进投融资平台整合转型;探索创新信贷模式;创新证券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建立健全的城建投融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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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人们逐步关注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问题。生态补偿作为一项关乎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不仅对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道路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于中国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型社会亦有着深远的影响。基于此,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补偿的创新模式应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的补偿模式、区域联动共建共享的补偿模式和项目带动重点突破的补偿模式,而提高其生态补偿效率的具体方法是加大生态补偿系统研究力度,完善生态补偿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制定,建立生态补偿行政责任机制,创新生态补偿的投融资体制,健全生态补偿法制保障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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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协调的重要制度基础。目前,三峡库区在生态补偿政策实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形式单一、资金监管缺失和管理机构不到位等。因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补偿形式、加强政府对生态保护行为的监督管理等,是完善三峡库区生态补偿制度的主要切入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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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施生态补偿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全民共同参与。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相对较高,但参与性较低且政府依赖严重。因此,应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补偿实践,采用经济激励和环保NGO引导等多种办法,健全公众参与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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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破解投融资主体单一、投融资渠道狭窄、投融资方式传统、政府投融资能力不足等问题,从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积极扩大信贷融资规模、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着力启动民间投资、创新土地开发融资模式等方面着手,切实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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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持续发展生态工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对自然界的粗放式开发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直接威胁人类自自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生态工业发展模式,必须合理规划区域资源;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监督、监测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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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两型社会”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代内公平。代内公平要求不同区域、人群因环境污染、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引致的成本与收益的公平负担与分配。环境代内不公平包括环境污染代内不公平和环境治理代内不公平,这两种不公又分别体现为区域不公平、城乡不公平、贫富不公平三个维度。欲消弭环境代内不公平,须完善环境税费政策,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效应的内部化,落实“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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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补偿亟须全面展开。本文就生态补偿应当包含市场补偿进行讨论,并且提出改变传统单一的管理模式,实行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区域海洋管理,并运用生态系统方法指导海洋生态补偿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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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作为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种经济手段,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中有着重要作用,这种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加剧越来越明显。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将有利于协调各涉及方的经济利益,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生态补偿功效和对我国生态补偿现实问题的剖析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应注重顶层设计,通过完善制度框架,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导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监督制度,多措并举来实现生态补偿的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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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环保产业历经20余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与产业自身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仍有较大差距,资金缺乏正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新的投融资机制和渠道的建立,特别是吸引风险投资的参与,是发展我国环保产业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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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之其他类型的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因资源的超强度开采和资源型工业为主的产业模式,给本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性的损害。在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应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构建,改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有机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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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中政府介入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生态补偿是激励流域生态服务供给、提高流域生态质量、推进流域绿色转型的有效方式,其区域性公共物品特征决定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与市场补偿模式以及非政府组织补偿模式相比,政府补偿模式有其自身的优势和适用条件。本文对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作用进行探讨,并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阐明政府介入流域生态补偿的依据,论证政府的职责范围,对政府干预流域生态补偿的深度、广度和方式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