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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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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指导性案例制度的确立,不仅在司法技术层面提供了一种从“具体到具体”的法律适用手段,以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而且在司法政策层面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基本立场和裁判倾向,促进了司法政策的贯彻。指导性案例在样本案件选择及其基本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要点的归纳提炼上,都体现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的宏观指向与微观立场。政策引导功能体现在稳定法律预期、适度调整立法政策、强调社会效果和兼顾道德建设这四个方面。指导性案例的政策引导具有一定的限度,法院在参照指导性案例时要正确处理司法政策和立法政策的关系,正确理解和实现指导性案例的政策引导功能,并在其中正确地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2,(4):5-21
指导性案例文本的非裁判性、说理性和底层逻辑赋予了指导性案例独特的指导价值。与一般性规范不同,指导性案例是作为理由的规范形态出现的,从而形成以裁判理由、指导理由与法理理由为要素的说理结构。从理由规范论出发,指导性案例既不能被视作一种特殊的裁判规则,也不能被视为一种变相的司法解释形态。从科学说理、规范说理、民主说理等视角增强指导性案例的说理强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案例结构,确立指导意义在指导性案例文本结构中的地位,提升说理民主的功用。要实现指导性案例法理理由的制度转化必须强化司法指导性案例与检察指导性案例、监察指导性案例的说理互动,打造案件全过程统一的说理机制;增加指导性案例规范研究新维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遵循,确立根据真实性、准绳合法性和价值正当性三元素司法原则,推动我国司法说理结构的形成。  相似文献   

3.
审判案例指导中的“参照”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文生 《清华法学》2011,5(3):90-106
指导性案例在诉讼—审判过程中应当如何"参照",是案例指导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制度环境和工作实际,探讨了先例式参照的特质、效力、技术、程序、表达等主要问题。本文认为,先例式参照区别于规章式参照,是属于实践型指导而不是认知型指导的一种重要技术类型。其技术特征是"异同比对",实际效果是"归类取舍",实质根据是"裁判理由"。在这项技术中,先例裁判结果取舍是目的,争点事实特征比对是方法,裁判理由解析是根据。此外,本文还研究了先例式参照的效力类型、程序保障和表达形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实现同案同判。在指导性案例的援引方式上,将指导性案例作为判决理由加以援引已成为共识。根据判决理由的最低援引标准,只有裁判要点才能作为判决理由加以援引。进一步地,由于裁判要点能够在事实、价值要素上与所适用的法律规则相吻合,且具有制度权威性特征,因此裁判要点是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加以援引的。裁判要点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表明,它在各种可能冲突的判决理由中总是能够胜过其他与之竞争的普通理由,因而它也就成为待决案件的决定性判决理由。裁决要点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应受到一定条件的强制,并遵循若干适用原则,以保证指导性案例援引工作的有效展开。  相似文献   

5.
孙跃 《华中电力》2020,(1):166-178
司法实践中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现象具有广泛性、频发性、多样性、热点集中性等特征。基于对上述现象的实证分析和反思,类型化思维和法律方法的运用是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理论依据,满足案例指导制度运行多元化需求则是其现实动因。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如果严重背离“类案类判”的基本理念,就易滋生隐患和风险。完善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应分别从案例生成和案例适用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通过丰富指导性案例的数量和类型、改进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从源头上减少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概率;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指导性案例与待解决案件的相似性判断以及法律适用的“公约化”来规范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裁判路径。  相似文献   

6.
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是新时代检察办案的重要制度,其具有统一司法尺度、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作用。在检察实践中,适用检察指导性案例存在定位理解难、检索识别难、实践应用难等应用困境,其原因在于对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定位和适用规则的理解尚不明确。检察指导性案例具有“应当参照”的地位,与其他典型案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适用检察指导性案例,应以“同类社会关系”为检索识别标准,从社会关系的主体、内容、影响三方面具体考量应否适用检察指导性案例释法说理;应以“类案类办”为办案方法,从规范、方法、效果、价值四方面参照适用检察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说理。  相似文献   

7.
刘艳红  刘浩 《法学家》2020,(1):90-104,193,19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具有指引作用。指导性案例中对核心价值观之具体内容的直接引用或间接体现,对案例形成前期的司法个案裁判具有指导意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司法适用,应具体化为一种司法价值观,并明确其适用的具体边界,以减少适用的主观性、伦理性、非规范性与不确定性。根据司法价值观的一般内容要求,应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予以选择,并兼顾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引领与法理论证,注重核心价值观各内容要素之间的关联性。核心价值观对于形成后的指导性案例具有分类作用,应注意形成核心价值观不同具体内容方面的案例群,并明确指导性案例形成的主要目的。  相似文献   

8.
论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郜永昌  刘克毅 《法律科学》2008,26(4):135-141
将案例指导制度定位为法律适用机制,就是意图在现行的司法体制框架里,通过指导性案例具体化、细化法律原则,使其可以像法律规范(规则)那样可以发挥裁判准则、行为规则以及(裁判结论的)评价准则的功能,以恰当、公正地处理纠纷。但这一定位没有看到以成文的制定法为核心,根据依法裁判原理构建起来的现行司法制度、诉讼程序制度的特点,没有看到指导性案例法律效力的特点,以及依法律规则裁判与依指导性案例(法律原则)裁判所要求的不同的裁判方式和运行条件,从而极有可能忽视相应的司法程序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9.
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制度性创新。但至今,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定位却缺乏统一认识,更缺乏保障其落实的措施。基于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指导”性质、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和谐的特殊功能与价值目标。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法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等理由,应当赋予指导性案例以参照的效力。这不仅不会构成对成文法国家法律体系的颠覆与推翻。反而能够使法律对现实的社会生活形成有效回应。而保证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则须从在裁判文书中引用指导性案例、规范指导性案例的发布等环节入手。  相似文献   

10.
林学飞 《法治研究》2011,(5):99-103
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的一个重要不同在于指导性案例可以通过详细的说理来具体适用法律,而裁判摘要无疑是指导性案例制度的重要一环和画龙点睛之作。但是,目前的裁判摘要的编写却具有种种的缺陷:裁判摘要不应该重复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应该不结合案件的争议点;不应该重复罪名的概念;不应该忽视刑法理论。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裁判摘要的研究,提高编写水平,从而更好地构建指导性案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颁布后,案例指导制度再次成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当前各界对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基本达成一致,但对案例指导制度中的若干核心问题仍有不同看法。宜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于指导性裁判、裁判要旨、法理解析这一有机整体。案例指导制度不仅应该满足最起码的裁判“指导”作用,阐明法律具体内涵及其正确适用,而且要起到准司法解释的作用,发挥事实约束力。  相似文献   

12.
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相比,案例指导制度在指导裁判和创制规范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但却在制度构建和指导性案例的权威性方面面临着诸多质疑。多元化的案例遴选机制没有摆脱行政化的内部操作运作传统,可能无法体现案例中蕴含的普遍法律问题,也可能在事实认定层面损害指导性案例的正当性。此外,在目前刑事审判裁判说理严重弱化的情况下,让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办公室来撰写裁判理由有悖司法亲历性和审级制度的基本要求。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应当参照"的效力不仅明显强于《公报》案例,它们也应当成为控辩双方的起诉依据、辩护理由,法院也应当援引它们进行裁判说理,以此来发挥案例指导制度创制规则的实践品质。  相似文献   

13.
指导性案例产生的根据、程序及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再辉 《政法学刊》2008,25(3):41-44
指导性案例的形成,以实践理性为哲学基础,以人类行为的可重复性和相似性为社会基础,以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为文本基础,还需经特定机关依相关程序确认。关注如何形成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妨碍指导性案例生成的制度障碍与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14.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2012,(1):71-80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它对于保障裁判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之后,其将与司法解释制度相辅相成,共同发挥解释法律、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的功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在于,要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指导性案例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通过"识别"确定系争案件与指导案例之间是否存在类似性,指导性案例不限于漏洞填补情形下的指导,还包括各种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典型案件的指导。  相似文献   

15.
适用类案裁判需先通过类案检索寻找类案,然后进行类案适用的司法论证。类案适用的司法论证,包括类案的判定论证和适用过程论证两个阶段。以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为案件相似性的判断标准,可将递进式同质论证确立为类案判定的论证模式。类案适用的过程论证,由基于类案的法律推理和类案推论的保证性论证构成。在前一环节,要在类比推理的基础上附加依据一般性规则的论证,确保类案适用过程具有正当性;在后一环节,可借助保证性论证的一般形式,解释法官在类案推理中对一般性规则的选择,通过作为保证性论证补充形式的差异重要性排除论证与重要相似性缺失论证,回应论辩中的相反意见。若案件之间的相似特征与差异特征的重要性相当,则可补充权衡性论证。类案适用及其司法论证凸显了制定法传统中司法案例的应有功能,为法律的统一实施提供并补充了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20,(1):73-80
通过对157例样本进行分析可知,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案例主张观点的方法被重视程度逐步提升、"真"刑事指导性案例的低援引率与公众对案例援引的旺盛需求反差明显,但无论从援引积极性、援引对象等方面均可以看出整体援引质量在逐步提高。目前刑事指导性案例在裁判援引方面依然存在说理性不足、援引用语与表述形式不规范等问题,有待通过援引适用判断方法的明确以及多管齐下保障机制的建构等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指导性案例同时缺乏法律共同体共识与制度权威的尴尬境地。民法法系国家的司法先例也有说服力与约束力的问题;它们由理性与制度共同保证。与之类似,中国指导性案例效力的性质也具有制度支撑的说服力,但它与民法法系国家的司法先例有三点区别。这些区别与中国指导性案例建立与发展的三组矛盾直接相关。中国的指导性案例为时势所需是司法机关职责所在为我国法律制度所包涵。应当通过实现社会沟通与共识来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重点是坚持法治,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和谐,在建立和使用指导性案例时提供正当性证明并对指导性案例公开引证。  相似文献   

18.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刑事指导性案例具有重要的地位。刑事指导性案例对犯罪认定与刑罚裁量等有关法律问题,采取提炼指导性案例中的裁判要点的方式,确立了有关司法规则。本文以潘玉梅、陈宁受贿案为对象进行规范分析,重点研究裁判要点,认为这一裁判基本上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意见的重复,案例指导制度的设立初衷并没有实现。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本案,发现一些在阅读条文化的司法解释时不能得到的收获,尤其是具体的案情对于我们理解司法解释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9.
清代的因案修例,即基于某一司法案件对《大清律例》中的相关条例进行修改。这是清代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法现象。《大清律例通考》《读例存疑》等考证类释本和《驳案汇编》《刑案汇览》等描述类案例集,分别以法律文本备注和刑事案例陈述的形式,记载了因案修例的诸多实例。结合因案修例的各方面特征来看,它属于清代法律的一种司法创制机制,带有典型的传统中国特色。清代统治者通过此种机制从司法案件中抽象出成文法则,进而实现法律文本稳定性与适应性的均衡。对于当前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因案修例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其对明确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路径和方向,以及完善“由案到法”的衔接机制、指导性案例的审核机制、类案判断机制、指导性案例的退出机制等,具有积极的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20.
孙跃 《法学》2023,(2):19-31
类案裁判要点的运用主要依靠类比、归纳及演绎等法律推理方法,在应用中存在类比推理运用不充分、归纳的裁判要点难以满足决疑需求、作为演绎推理大前提的裁判要点规则不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是对基于类案适用的类比推理缺乏重视、类案裁判要点聚焦效果不明显且内容功能单调、类案裁判要点规则的构建缺乏法律发现与法律解释方法的支持。完善类案裁判要点的运用方法,需要提升类比推理的运用精度并扩展其运用场合,在归纳时结合争议焦点增强裁判要点的聚焦效果并扩展其内容与功能的维度以提升其决疑效果,为类案裁判要点规则的构建提供法律发现与法律解释方法的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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