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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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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池洪城 《职业与健康》2007,23(14):1198-11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规定。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罗湖区唯一的有资质提供职业卫生服务的机构,  相似文献   

2.
某铁厂1995年建厂,职工总人数130人,以生产生铁为主要产品,主要危害因素为煤尘、铁矿尘、噪声、高温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第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有关的一系列规范、标准.  相似文献   

4.
刘茁 《中国公共卫生》2002,18(5):527-528
新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在调整和规范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中 ,具有新的特点。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职业卫生病防治中的法律关系展开讨论。1 《职业病防治法》的行政法律关系1 1 职业病防治法的行政法律关系组成 职业病防治法的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职业病防治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为前提 ,由国家卫生行政主体行使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权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它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  相似文献   

5.
对"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修订的几点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同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管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相似文献   

6.
徐承红  倪笑玮 《职业与健康》2005,21(8):1136-1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相似文献   

7.
浅谈我国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重要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建立对促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简述当前我国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重要性。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相似文献   

8.
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心,同时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可能成为法律上的重要证据,因此,在新形势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任敬民  杨红梅  崔珍 《职业与健康》2003,19(12):104-105
职业危害检测仪器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重要工具 ,仪器运行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1 认真执法作好检测仪器管理工作检测仪器在职业病前期预防、日常监测、职业病诊断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 17条规定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 2 4条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  相似文献   

10.
浅析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部卫生法律,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仅就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作一简述,以供同仁更好地理解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相似文献   

11.
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的新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职业病防治法律是调整因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这些社会关系中,主要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在调整和规范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中,具有新的特点。本文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进行展开一点的讨论…  相似文献   

12.
一、评价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上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  相似文献   

13.
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等法定义务[1],依赖于各类职业卫生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其服务需求的可及性和经济性,  相似文献   

14.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本文通过对一起口腔诊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被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办案过程、经验,对相关问题引发讨论。  相似文献   

15.
职业健康体检是<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防治职业病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职业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对体检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  相似文献   

16.
关于强化用人单位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意义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以预防、控制职业病为载体 ,明确规范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技术服务机构 3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行为 ,为使执法主体权威化、一元化 ,服务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奠定了法律基础。《职业病防治法》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 ,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 ,特别对行业和用人单位自身职业病管理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把控制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作为法律行为 ,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 ,设置相应…  相似文献   

17.
职业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发现职业禁忌证、动态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早期发现职业病人。《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不同、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方式和时间不同、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不同作业场所的浓度或强度存在很大差异。现将我们在确定职业健康检查对象、项目及周期方面的尝试和探索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8.
泰安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统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求,我市于2003年6月开始组织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截止2004年11月共有275家用人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现将申报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9.
职业病防治法的要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卫生法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法>作为21世纪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也是"五大卫生"中,继<食品卫生法>之后又一部专业卫生法.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最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立法宗旨,规定了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参加人有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单位等4方.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或者产生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日常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存在不少的问题,如申报资料不规范、申报内容不实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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