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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智辉 《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8,(1):46-47
从有色金属出口退税调整情况来看,国家明显不支持有色金属半成品、初级产品和一般性制品的出口,并且逐步降低中档次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调整是一把“双刃剑”,从出口产品的调整结构方面来看,那些高端产品的生产企业,不仅不会受到影响,反而倒是一种好饔从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角度来看,出口退税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国内外价差进一步减小,未来产品出口走势主要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持续下降、取消甚至增加关税的宏观政策指引下,我们更加看中未来产业链比较完善或者即将被重组、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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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色金属出口贸易的分析和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恭敏 《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6,(10):4-5
近两年来,一直为降低有色金属材料出口退税和是否取消加工贸易进行讨论,企业对此也极为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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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7,(8):63-64
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铜、铝、铅、锌、镍、钨、钼、锑等多种有色金属产品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有色金属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不同的有色金属产品将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我国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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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各界一直就是否降低有色金属材料出口退税和是否取消加工贸易进行讨论,国家为此也有一些政策出台,企业对此极为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有色金属行业内各个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应加以区别对待,总体来讲,除电解铝之外,其他冶炼产品和有色金属加工材料都不必马上取消加工贸易,降低出口退税额度应循序渐进,稳步进行,这是从行业整体的健康成长以及环保、就业的角度进行的综合考虑。[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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