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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先生主持的清末法制变革不仅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端,而且也推动了中国法学由传统的律学走向近代法学。本文在探讨沈家本的法学观的基础上,分析沈先生对中国传统法学的传承和对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学的催生所作的贡献,并引发我们今天应如何对待传统法文化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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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期开始,由林海博士为读者梳理我国百年法制的奠基人物。——编者注1913年6月9日,近代法学大家沈家本于家中逝世。在他辞世百年的日子里,重新寻访他一生的踪迹,梳理他对于当今法制的贡献,或许再合适不过了。法学世家的法律熏陶1840年——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之年,沈家本出生在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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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宁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0,(2):9-10,15
文章记述了沈家本先生在我国清末时期的重要修律思想与活动,如“轻刑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法律平待适用原则”等。文章较全面地阐述了沈先生的法律思想,给我们后来的法律工作者树立了榜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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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期,由沈家本主持的中国法律改革是中国法律史上亘古未有之变革,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基础。本文通过历史分析在时代背景下,对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和实践(1902年-1911年清末法律改革)及其与中国法律近代化关系做一些评述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分析其现代价值为当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阔思路提供一些个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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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与中国刑法制度的近代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家本主持的清末修订《大清新刑律》的活动 ,促成了长达两千余年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中华法系的解体 ,第一次引进了西方近代的刑法原则和法制精神 ,开启了中国法制的近代化的先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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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方面。他在修订刑事法律、变革刑事司法制度方面的一系列举措,终结了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传统法律体系,开启了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大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其独有的刑事法律思想。毋庸置疑,沈家本在刑事立法、司法上的不断实践和刑事法律思想对今日中国的法律改革仍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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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幼饱读诗史,接受的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政治文化的教育,是在传统政治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开明的封建官僚。因此,被中国传统社会中许多所谓的"明君"统治者推崇备至的所谓"仁政",就顺利成章地成为沈家本法律思想中固有的内涵,封建正统思想也必然贯穿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始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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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在清末修律中主持修律工作,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之门。其中,沈家本对清朝刑律的修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促成中国刑法近代化方面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沈家本主导了清末刑罚力度上的轻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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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对中国传统法律有着全面而精深的研究,并领衔修律之举,开创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他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对旧律有着深厚的感情与洞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主张先德后刑,反对不教而杀;同时主张引进西法,谋求与西法的融合。他不拘泥于古法,不鄙薄古法,取古法之意,采西法精华,谋求中西法的融合,是他整个立法思想的要旨所在。沈家本作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开创者,在法典结构上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传统结构,在法律范畴体系上大量引入不曾有过的概念,使两千多年的以封建法制为核心的中华法系开始瓦解,并且其中的很多概念和原则至今仍为我国所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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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在清末修律中主持修律工作,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之门.其中,沈家本对清朝刑律的修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促成中国刑法近代化方面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沈家本主导了清末刑罚力度上的轻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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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与新刑律草案的伦理革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清新刑律》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西化的刑法典 ,它的“新”不仅体现在采取了西方刑法的基本制度 ,贯穿了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等方面 ,而且更重要的是导致了法律背后的伦理的变化 ,是法律的精神革命。研究沈家本与这场伦理革命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沈家本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贡献以及其历史局限性 ,而且也有助于我们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性质和使命的进一步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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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作为近代中国学贯中西、会通古今的一位封建官员,著名的法学家,在清末监狱改良中亦起了重要作用:他是清末监狱改良的提倡者.思想家,推动者,设计师。在中国监狱发展史上,沈家本起到了革故鼎新的作用,对于我国监狱从古代走向近代,功不可没,并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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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是清末修律改革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但以往的研究受研究方法的局限 ,将沈家本描述成一个孤独的司法英雄和法学天才 ,显然 ,这与清末法制变革的历史真实相去甚远 ,也不符合沈家本的真实面目。运用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理论 ,通过分析清末国家元场域与司法场域及法学场域等场域间的关系 ,从中揭示沈家本在清末修律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晚清司法场域变迁的逻辑 ,还沈家本以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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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是中国罪犯教育改造思想近代化先驱,他以儒家的罪犯教育感化思想为基础,将西方人道主义狱政思想引入中国,把中国罪犯教育改造思想的进程推向了近代。沈家本的罪犯教育改造思想对中国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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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奉光绪的谕旨领衔修律,但在随后的修律中,沈家本顺势推动了政府层面的司法改革,这对中国随后的社会进步,尤其是法治上的变革,产生了较深远的影响.在百余年后重新审视和思考沈家本领衔的修律以及更艰难的司法改革,既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更具有现实价值.在系统梳理沈家本领衔修律和司法改革后,可以发现,它们在法律体系和法治精神等层面,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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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的汉律研究是汉律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反映了其律学研究的最高水平。他的汉律研究不仅材料翔实、精审,论证详细、缜密,结论平允、严谨,而且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并充满着浓烈的现实关怀之情。而这些则是与其深厚的国学功底、开阔的视野、严谨的学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紧密相联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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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存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6):99-115
在中国,“情理法”观念或思想贯串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代。近代沈家本、现代谢觉哉,各代表一大转捩点。处在中西、新旧两个转捩点上的沈家本,一方面努力寻找中西法律、法学之“形成基础”的差异性——经验与学理,俾其互补;另一方面更注意发掘中西法律、法学之“构成基础”的共同性——情理,使其互鉴;得出“新学往往从旧学推演而出”,“然大要总不外‘情理’二字”,及“无论旧学、新学,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的重要结论,并提出“融会贯通”中西的策略,形成了建基于传统并希图超越传统的新型“情理法”观。“情理法”是古代中国的法哲学问题。当今的我们,要促进这一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思想、理论得到拓展、升华,使其在全新的环境下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相似文献